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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〔2019〕1号)和《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(中环学函〔2021〕09号),现批准《有机废气治理 活性炭吸附装置技术规范》(T/ZSESS 010-2024)团体标准,并予发布。
以上标准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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